交政办函〔2019〕9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政协交口县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保障政协委员依法参政议政的权利,确保提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经研究,现将政协提案办理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委员所提出的提案原案内容,对照提案办理分解表,进行逐件落实办理。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具体办理任务见附件)
二、完成时间
2019年09月30日前。
三、办理要求
1、明确职责。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提案办理工作,责成专人具体办理,做到事项清楚、责任明确。各单位要于3月28日前将本单位办理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报回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对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牵头单位要全权负责,协同单位要全力配合,共同做好提案的办理答复。
2、制定方案。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交办事项,深刻理解提案本意,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具体措施。
3、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和交流,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和根本出发点。办理过程中尽可能邀请委员参与办理,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求得委员的支持和谅解。
4、调研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及相关领导要积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具体督办落实。
5、责任追究。对办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重答复轻办理”、“只答复不办理”,特别是主观不努力,交办事项悬空的单位领导,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答复反馈
对委员所提提案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一事一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书面答复委员并报政府办和县政协提案工委;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委员不满意的,要限期重新办理。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