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交口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交政办函〔2016〕29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开展工作,现正式启用“交口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壹枚。
印模如下:
交口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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