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更是交口全县整体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做好全年金融扶贫工作意义重大,直接关系着交口县脱贫攻坚任务能否胜利完成。结合全县金融扶贫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县2018年金融扶贫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扭住就业增收“牛鼻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倍数效应和金融机构、产业企业的助推引擎作用,以积极的姿态和负责的精神,认真寻求信贷支持的突破点和切入点,最大限度地提高精准扶贫贷款特别是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率;在支持产业扶贫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力求避免“垒大户”和单纯带资入股“养懒汉”现象,真正做到扶真贫。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金融扶贫与产业政策相结合的原则。借助我县煤、焦、铁、铝等工业产业和食用菌、杂粮、中药材、畜牧、林业等农业产业,以及加工业、乡村旅游、电商、光伏等特色扶贫产业政策,合理掌控信贷投放数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带动作用,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
2.坚持金融扶贫与贫困户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让贫困户参与进来,支持贫困户积极参与“合作、承包、租赁”,支持贫困群众信贷置换,实现“借羊还羊”和“委托代养”,让贫困户能进来,有事做,有钱赚。侧重支持贫困户学习和掌握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坚持巩固成果与探索创新相结合的原则。2018年之前,我县结合上级政策,成功探索出“金融+”多种金融扶贫模式,各金融机构要在进一步巩固推广的同时,根据省市今年出台的新政策,进一步拓宽思维,实践探索,推出新的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更多适用性的“金融+”扶贫模式。
(三)目标任务。目前,交口县尚有贫困村22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80户,8583人,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2018年度金融扶贫贷款任务为:金融扶贫贷款净增33000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净增12400万元。总体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50%,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各金融机构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工作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金融+”金融扶贫各种模式,在全面掌握各种模式特点,灵活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思路,改进服务,力争探索出更多更好的信贷模式。
1.“金融+劳动就业”模式,变资金为岗位。由实力较强的工业企业的上下游单位承贷,企业提供担保,并与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长期用工协议,保证贫困户具有稳定工资收入。
2.金融+产业政策”模式,变资金为产业。紧紧围绕县政府出台的食用菌、杂粮、中药材、畜牧、加工业以及林业、乡村旅游、电商、光伏等特色扶贫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购买保险等措施降低产业发展风险;由人行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由金融机构给从事扶贫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或贫困户发放贷款,由龙头企业、贫困群众通过贷款融资发展产业,促进贫困户增收。目前,省财政下拨我县产业扶贫周转金542万元,县财政配套542万元,与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合作,按1:2的比例吸纳银行贷款,用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提供启动、周转使用低息贷款。按照带动一户贫困户通过产业项目年新增收入3000元以上或通过就业年新增收入10000元以上的标准,每带动一户贫困户可借款1-3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清算。目前财政资金已到位,要尽快完善贷款利率、审批流程、资金管理等事项。
3.“金融+订单农业”模式,变资金为市场。由人行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金融机构向农产品收购企业发放贷款,用于企业项目建设和原料收购;企业发展龙头项目并于贫困群众签订农产品订单收购合同,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破解传统农业增产不增收问题。
4.“金融+产业项目”模式,变资金为资产。由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提供担保,银行给贫困户贷款;贫困户委托专业合作社从产业项目实施主体购买设施、原料、服务,产品制成后销售给产业项目实施主体;合作社向贫困户按比例分配收益。如由大象集团提供担保,银行给贫困户贷款,贫困户贷款委托银行付款给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从大象集团购买设施、小猪、饲料及防疫服务后负责喂养,养成销售给大象集团。
5.“金融+深度贫困”模式,变资金为政策。一是破解深度贫困增收问题,由实力较强的企业担保并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关联企业,银行以基准利率向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由关联企业向无劳力、无收入、无产业覆盖的深度贫困户发放固定收益;二是破解深度贫困支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慢性病保险制度,扩大慢性病种和药品报销比例。
6.“金融+保证保险”模式,防范金融风险。由政府向金融机构注入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小额信贷资金风险损失。金融机构按1:8放大比例为具有独立运用扶贫贷款能力和合适项目的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政府给予贷款贴息。
7、“金融+活体抵押”的发展扶贫模式。为推动有养殖意愿的贫困户脱贫,尝试通过将鸡、鸭、猪、牛、驴等活体动物入保后作为抵押品进行贷款,进而使养殖户快速发展。
8.“金融+管理服务”模式,确保资金效益。一是巩固“普惠金融”工程,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加强对已建成的156个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跟踪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业务。二是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对所有金融扶贫涉及项目全部纳入全县扶贫项目库进行统一管理,严格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资金使用效益分析、项目建设管理、考核验收、资金拨付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形成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市场主体整体推进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扶贫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扶贫支持对象的规划,监督政策性扶贫资金的合理、规范、有序使用;财政局要做好政策性扶贫资金的按时、足额拨付及监管工作;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加强各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推动,积极协调银行相关产品对接,配合扶贫办做好金融扶贫对象的规划;各金融机构要做好扶贫信贷的营销和贷后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确保扶贫对象、扶贫产业精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认识,加强对扶贫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用诚信、守信规范贫困户的贷款行为,努力营造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各金融机构要制作3-5分钟的微视频,加强宣传本金融机构金融扶贫的特色信贷产品。
(四)做好信息反馈。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一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各金融机构要责成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前向人行金融管理部报送前一个工作日扶贫贷款投放数据。二是实行每旬汇总制度,各金融机构每旬首个工作日向人行金融管理部报送前一旬扶贫贷款投放情况,主要内容为贷款数据、支持对象、用途,该户所用扶贫贷款余额。三是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县政府将于次月上旬通报各机构前一个月扶贫贷款进度,找出最差的一户并在该机构召开现场分析会,帮助其寻找原因,研究措施。同时,各金融机构全年要报送2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稿,上、下半年各1篇,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和反馈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交口县2018年度金融精准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投
放净增任务表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
交口县2018年度金融精准扶贫和扶贫小额
信贷投放净增任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机构名称 |
金融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
1 |
发发行 |
3500 |
0 |
2 |
工 行 |
3000 |
1200 |
3 |
农 行 |
4000 |
1900 |
4 |
建 行 |
1500 |
900 |
5 |
邮储银行 |
4000 |
1900 |
6 |
信用联社 |
15000 |
5500 |
7 |
融都银行 |
2000 |
1000 |
合 计 |
33000 |
12400 |
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是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的其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