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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民政局惠民政策-孤儿供养政策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12-21 17:51 来源:交口县民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政策名称:孤儿供养政策

资助对象:父母双亡、查找不到生父母和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独居、机构养育、家庭寄养或以其他方式养育的。

资助标准: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755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70元。

办理流程:孤儿本人或监护人向乡镇民政办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进行审定。

政策依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8〕69号)。

承办单位:交口县民政局

责任人:王俐芳

联系方式:542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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