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资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
办理流程:残疾人(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审定。
政策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6〕5号)。《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吕民发〔2022〕58号)
承办单位:交口县民政局
责任人:王一雄
联系方式:542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