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财农〔2022〕133号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
乡村振兴局:
根据你单位申请(交乡振发〔2022〕76号)及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县领导批示,现下达县级衔接资金0.3万元,主要用于你单位雨露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望接文后,严格执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2〕45号)文件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三、你单位要切实履行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绩效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按照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并且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举债建设项目,防范形成新的政府性债务。
五、做好项目和资金公示工作。要将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附表所列相关项执行。
附件:2022年第二批雨露计划项目资金明细表
交口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交财农[2022]133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