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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口县2022年煤炭消费减量 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12-19 18:13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2022年煤炭消费减量

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交口县2022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2022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省的一项重点使命,对促进资源型地方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全面践行吕梁市煤炭减量替代要求,扎实推进我县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确保完成我县“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任务指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2年,我县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负增长。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41万吨以内,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此方案提出的控制目标。(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耗煤项目上马。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严禁审批、核准、备案焦化、钢铁、水泥等新增产能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设备要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单位产品(产值)能耗、煤耗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配合落实)

(二)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

耗煤项目严格按照《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晋能源清洁发〔2021〕496号)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和开工建设。已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手续的耗煤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煤炭消费量,合理组织生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配合落实)

(三)实施耗煤项目分类管理。完善并动态更新耗煤项目清单,准确获取耗煤项目的项目规模、手续办理、建设状态、煤炭消费等情况,并区分燃料用煤与原料用煤。做好供热用煤企业(项目)清单、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煤企业(项目)清单、可中断用煤企业(项目)清单等统计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实施分类差异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配合)

(四)压减焦化行业用煤。加快推进手续齐全的大机焦项目建设,2023年底前全面关停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机焦炉。新建焦炉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值115千克标准煤/吨。全面推进已建成的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的机焦炉实施干熄焦改造,推广应用焦炉精准加热自动控制技术、煤自动化调湿技术等关键技术,力争2022年全县焦炭单位产品能耗下降5千克标准煤/吨以上。鼓励企业应用自动化配煤技术,优化配煤结构,实施用煤精细化管理,降低吨焦煤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配合)

(五)压减水泥行业用煤。逐步淘汰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承担城市垃圾、危废、污泥协同处置和特种水泥熟料除外),加快水泥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可比熟料综合能耗高于110千克标准煤/吨的水泥企业应用窑炉高效优化控制、高效节能粉磨技术、系统保温及余热利用等技术实施节能减煤技术改造,力争2022年可比熟料综合能耗下降1千克标准煤/吨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配合)

(六)增强可再生能源替代能力。加快推进我县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确保我县晋能集团、国网公司、阳光电源、特变电工、中能溥灵700MW发电项目年内并网发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统筹利用余热余能资源。统筹工业企业余热余能资源供应和区域用能需求,以钢铁、电力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深挖余热余能资源开发潜力,推广余热发电、余热制冷和蓄热、热能输配等技术。开展“余热暖民”项目示范,探索建立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模式。选择具有示范作用、辐射效应的工业园区开展余热余能资源梯级综合利用,压减区域用煤。(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实施燃煤设施综合整治。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燃煤炉窑摸底调查,动态更新燃煤设施清单。实施畜禽养殖燃煤锅炉清洁燃料替代,加快全县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进度。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有序推进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加快取缔重点区域燃煤热风炉。(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落实)

(九)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充分发挥我县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优势,大力发展风力、光伏发电,探索风力、光伏电清洁取暖运营模式,偏远地区、改造难度大的乡村集镇推广“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保障洁净煤供应,推进农村建筑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公共事业和城乡环境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县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开展任务部署,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并及时将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各项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本区域煤控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将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业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

3.强化督导管理。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指标纳入县级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体系。根据国家、省、市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考核要求,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促进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任务。各责任部门加强分管领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跟踪监测,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评估。对未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分配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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