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促进“乡村e镇”电子商务
发展奖补办法
为深入推动我县乡村e镇建设发展,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晋商建 [2022] 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交口县促进“乡村e镇”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交口县乡村e镇(以下简称e镇)范围内注册或入驻的企业或个体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销售、供应链打造、基地建设等的企业(含国有、集体企业)。
二、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十四五”期间,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主导产业发展和对乡村e镇电子商务产业的奖励,特别是对开展网络销售主导产业产品、本地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的相关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扶持、奖补。
三、资金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乡村e镇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申报条件
(一)在线上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行为且有一定经营业绩的企业或个体户。
(二)电商企业、个体网商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规范化运营,近三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或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申报企业需提供本年度网络销售额、销售单量在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后台数据截图必须清晰真实,并且物流快递单号发生在交口县。
(四)符合本年度产业扶持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其他申报条件。
(五)按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电子商务经营信息。
(六)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并附材料真实性承诺。
五、奖补办法
(一)扶持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对在交口县乡村 e 镇内培育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企业主体进行扶持,支持主导产业配置农副产品分级、包装冷链、初加工、仓储、追溯体系等基础设施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线基础设备,组织专家教授入企科研合作有成果,对接省内外优质电商产业供应链等,每个主导产业企业奖补最高30万元,最多可奖补3个产业。
(二) 支持农产品品牌化网货化发展。凡生产销售交口县农特产品企业(合作社) 可申请免费使用“交e天下”农产品区域公共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使用申请通过后,对在产品包装上按照补贴要求印制“交e天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的有资质企业(合作社), 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数据的,经审核后,每印制1000个包装,补贴2000元,当年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万元以上的前10名,一次性奖励2000元,年网络销售额100万以上(不含100万),参照扶持办法(五)条进行适当奖励(限前五名)。
(三)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制定交口县主要农产品网销标准并推广免费应用;支持乡村e镇内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 积极申请“三品一标”及 SC认证,对申报并获得“三品一标”及 SC 认证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进行奖补。达标合格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奖励1000元;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每十亩奖励200元; 申报并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每十亩奖励500元; 申报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或注册证明商标的,奖励2万元;申报并获得SC认证的,奖励5万元。
(四)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入驻e镇并开设网店。对交口县乡村e镇内注册的市场主体在第三方平台开设专营店、旗舰店、个体普通店,并销售县域农特产品的个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月均交易量达100单以上、网络销售额达10000元以上前10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
(五)大力扶持e镇产业集聚。鼓励入驻e镇内的电商企业销售本地农特产品,本年度网络零售额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的,当年一次性奖励3万元;在300万元 (含300万元) 至500万元的前五名,当年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100万元 (含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前5名,当年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六)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且当年网上本地农特产品出口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每5万美元给予1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对当年网上销售的农特产品、手工制品、文化创意产品出口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每5万美元给予50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为前5名。
(七)支持实体电商企业外出县外参展营销。对积极参加政府部门推荐或组织的网货展销会、网商对接会等活动的参展企业每天补助500元。
(八)鼓励支持网红经济发展。支持培养乡村网红和直播带货能手,在淘宝、抖音等平台,注册直播账号并开通带货功能的主播,自登记日起,粉丝数达到1万、2万、3万、5万、10万及以上的,经认定为有效粉丝并对县域内农产品、工业品、旅游进行直播、短视频销售的达人号,分别给予达人号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粉丝数 | 奖励标准 | 奖励数量 |
1万 | 1000 | 限前3名 |
2万 | 3000 | 限前2名 |
3万 | 5000 | 限前2名 |
5万 | 8000 | 限前2名 |
10万及以上 | 10000 | 仅限1名 |
(九)支持快递物流下行。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由牵头快递企业配送县至村的快递包裹,降低物流快递下行成本,打通农村电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邮政局《2022年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对牵头企业每年按下行单数给予一定补贴。
奖补资金按企业申报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奖补,直至资金使用完毕截止。奖补申报时间截止,奖补资金使用不完的,报县商务局重新调整,经县乡村e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度调整使用。
六、其他
(一)本办法仅针对乡村e镇范围内的相关企业,且在县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企业有效。
(二)次年2月底之前,由符合奖补条件的主导产业企业、电商企业、个体网商等市场主体向e镇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及印证资料,经初审合格上报e镇工作领导组审核,经批准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资金绩效评价采取点面结合,自评与联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由e镇领导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于次年3月底前报e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四)同一电商企业、个体网商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或参照我县同一奖补依据的项目扶持政策。
(五)年度内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以及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或组织机构,取消享受奖励扶持政策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将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本办法由县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运行一年。
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附件2:交口县乡村e镇企业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3:交口县乡村e镇个人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
交口县乡村e镇
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交口县乡村e镇
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名称:
网站(网点):名称:
域 名:
申报类别:(写明第几大类第几小类)
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附件2:
交口县乡村e镇企业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 ||||||
申报单位 | 注册时间 | |||||
经营品类 | 注册资本 | |||||
经营地址 | 性质 | |||||
统一信用代码 | ||||||
责任人 (法人代表) | 姓名 | 经办人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 对公账号 | |||||
申领奖补 金额 | 2023年 销售额 | |||||
申报条目 (参照奖补标准填写) | ||||||
企业承诺 | 本公司(人)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近两年来无违纪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如有虚假,自愿取消奖补资格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交口县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交口县乡村e镇领导小组专班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交口县乡村e镇
个人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
经办人 | 电话 | |||
银行信息 | 姓名 | 开户行 | ||
账号 | ||||
申领奖补金额 | 线上平台 | |||
店铺名称 | 2023年 销售额 | |||
店铺网址 | ||||
申报条目 (参照奖补标准填写) | ||||
个人简要情况(200字以内) | ||||
个人承诺 | 本公司(人)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近两年来无违纪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如有虚假,自愿取消奖补资格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交口县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交口县乡村e镇领导小组专班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交口县乡村e镇
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
2、交口县乡村e镇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
3、财务报表
4、企业介绍、产业介绍、产品介绍
5、企业信用信息
6、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认证复印件
8、企业开户证明复印件
9、主导产业扶持需要提供购买固定资产设备佐证资料
10、店铺产品信息截图
11、店铺后台销售数据截图
12、物流发货数据证明
13、店铺销售数据和直播销售数据统计表(线上店铺销售业绩证明)
14、企业参展照片佐证及参展产品清单图片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需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