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5月15日在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交口县财政局局长 王计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交口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积极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风险挑战,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推进财政改革,为全县“三优两区”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我县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956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6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3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305万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271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5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50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1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863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3640万元,调出资金2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81万元,全年支出总计为170869万元,收支相抵,年底滚存结余2482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3年县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574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700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73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1%。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36521万元,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0813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1478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62%,为上年同期的111.88%。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652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1.61%,为上年同期的77.24%。主要是煤炭、氧化铝、生铁等资源型产品价格下滑、市场波动影响。其中:增值税完成146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6.88%,为上年同期的87.34%;企业所得税完成51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5.51%,为上年同期的70.77%;个人所得税完成26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67%,为上年同期的97.08%;资源税完成88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59%,为上年同期的116.1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4.60%,为上年同期的75.42%;房产税完成5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58%,为上年同期的54.44%;印花税完成11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4.81%,为上年同期的87.81%;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4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96%,为上年同期的26.00%;车船税完成5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4%,为上年同期的113.43%;契税完成1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7%,为上年同期的130%;环境保护税完成2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0%,为上年同期的93.39%;耕地占用税完成407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2万元。
非税收收入完成1081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68.95%,为上年同期的162.19%。主要是土地指标交易一次性收入拉动。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64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2.55%,为上年同期的75.27%;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60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9.82%,为上年同期的1163.27%;罚没收入完成171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88%,为上年同期的120.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为上年同期的177.3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0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6.5%,为上年同期的26.68%;其它收入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478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62%,为上年同期的111.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153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为上年同期的94.73%;公共安全支出执行56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1%,为上年同期的103.56%;教育支出执行249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39%,为上年同期的101.59%;科学技术支出执行1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为上年同期的92.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32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6.58%,为上年同期的21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252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97%,为上年同期的135.76%;卫生健康支出执行89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2%,为上年同期的100.47%;节能环保支出执行99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4.01%,为上年同期的136.1%;城乡社区支出执行67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9%,为上年同期的116.12%;农林水支出执行208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25%,为上年同期的115.74%;交通运输支出执行89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02%,为上年同期的141.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8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9.27%,为上年同期的161.7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3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52%,为上年同期的269.78%;金融支出执行4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去年此项未发生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27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为上年同期的152.15%;住房保障支出执行97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6%,为上年同期的77.9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为上年同期的39.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16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9%,为上年同期的66.68%;债务付息支出11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为上年同期的115.72%。债务发行费支出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国防支出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7%,加上上年结转17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7355万元,调入资金2285万元,收入总计为25694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27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37%,为上年同期的109.44%,加上上解支出94万元,调出资金156万元,支出总计为22989万元。收支相抵,年底滚存结余270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上年结转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年底滚存结余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551万元,为预算的110.67%。其中:财政补贴118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19798万元,为预算的102.88%,当年收支结余2753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698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整体情况。截止2023年底,我县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均为1226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2969万元,专项债务79725万元。全县政府债务率为55.42%,未突破限额,未超警戒线,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2.新增债券情况。2023年,我县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085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0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馆建设900万元,城关五小新建教辅楼、学生宿舍及天然气利用项目1630万元,国道209线交口县城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4200万元,龙神殿娘娘庙文物保护修缮工程80万元,政务大厅智能标准化建设360万元,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节池及自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100万元,桃红坡集中供热工程及材料款200万元,红军东征总指挥部下设团部旧址保护修缮工程60万元,静慧寺抢险修缮工程260万元,云峰观抢险加固工程30万元,石佛寺抢险加固工程100万元,电力公司巷道雨污分流综合改造项目520万元,供水公司至公安局宿舍巷道路雨污分流综合改造项目330万元,回龙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450万元,县人民医院北侧停车场建设项目190万元,交口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150万元,县城公路段换热站改建工程140万元,桃红坡集中供热一级热网延伸工程300万元。专项债券17355万元,主要用于汾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12900万元,中部引黄交口县域供水工程项目3000万元,殡仪馆项目建设1400万元,交口县广武庄舍子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140万元,上级收回85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500万元,全部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
(六)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情况。2023年,我们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地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了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并明确职责分工,做好事前目标绩效编制并及时报送,加强事中绩效跟踪监控,深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实施自评和核查,同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范筹,全年县级资金安排的4个超500万元的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二是在日常监控的基础上,重点监控抽取了7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提出了反馈意见,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对2022年实施的重点项目进行了事后绩效评价,共涉及财政资金32043.66万元,占年度财政项目支出总额的34.09%。评价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还作为本年度安排同类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坚持党管财政,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召开财政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旗帜鲜明提出“党管财政”,强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政治自觉,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健全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一切工作到支部、到股室,“一月一学习”、“一月一培训”雷打不动,凝心铸魂,固本培元,“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三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书记讲党课、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承诺践诺、红色教育等活动,践行“四下基层”,组织开展进村入企、文明创建、志愿者及社区活动,动员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躬身实践、锤炼作风,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二)强化收支执行,维护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以收定支的原则,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政策要求,在积极稳妥编制预算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财政支出,最大限度保障了财政的收支平衡。二是主动作为、综合施策,积极组织税收和非税收入,及时做好收入分析和预测,主动对接各执收部门,不断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监控,严防“跑冒滴漏”。三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建立了“重大项目保障清单”,新增财力重点用于保障清单项目。四是积极主动沟通汇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尽最大努力克服收入锐减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了支出规模不降反升,全县财力首次达到19亿元以上。
(三)兜牢“三保”底线,提质增效保障发展。一是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不足部分全力争取省市财政部门的倾斜性补助予以了保障,切实兜牢了“三保”底线;二是大力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坚持“该减必减、应压尽压、能缓则缓”的原则,精打细算过日子,把可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资金收回,优先保障落实“三保”支出需求;三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围绕各主管部门储备的的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一般债、再融资债券资金3.1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汾石高速、县域小水网、209线城区段改线、殡仪馆、上海实验小学、体育馆、街巷改造、停车场、供热管网、文物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四是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3528.04万元,同比增长19.38%。其中:县级投入4810万元,同比增长3.2%。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条件改善提升,促进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有力保障了巩固衔接的成色、成效。
(四)增进民生福祉,民生保障扩面提质。一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高中、职中免学费政策,足额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餐、营养餐”,及时发放各阶段学生生活补助和助学金,支持上海实验小学设备购置和室内外装修等基础设施建设,让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越来越强;二是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加强社会福利及救助资金的管理,足额保障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和困难残疾人补助救助资金及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补助资金,积极支持灾后重建,确保社会福利及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兑现;三是农民就医条件和健康水平得到改善。大力支持村卫生规范化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落实医保补助,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足额保障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更加巩固。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和支付效率。加大支出督促力度,坚决遏制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迟滞、迟缓现象,减少资金“沉淀”,切实提高支付效率。巩固衔接资金支出率100%;二是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做到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科学使用评价结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三是高质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构建“制度+技术”财政大数据管理应用机制,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与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圆满完成“两不一欠”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073万元;五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对县公安局、一中、疾控中心和扶贫开发公司开展了财政监督,对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和会计记账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行业规范化建设。
总的来看,2023年的财政工作稳中有进,运行有序,取得了积极进展。这是县委统揽全局、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和县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和不足,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整体税源培植规模较小,新兴产业发展较慢,税收收入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二是财政能力保障不足,财力增长幅度滞后于刚性需求增长速度,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三是项目论证储备不充分,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不达序时进度,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存在一定的影响;四是债务化解存在困难,化债资金渠道单一,风险管控还需加强;五是部分单位绩效意识不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还不扎实,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积极有力的措施,全面予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安排计划(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24年我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全力兜牢“三保”底线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在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我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助力我县“三优两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据《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政策要求,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统筹安排财政支出,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做到支出预算安排与县级财力相适应,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确立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在优先保障“三保”的基础上,全力保障我县30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原则,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项目的审核程序,杜绝违规举债行为的发生。
四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原则,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积极有为并可持续,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强支出调度,防止资金沉淀,合理调控基本民生提标扩面的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和长远影响,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
五是坚持讲求绩效原则,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二)2024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65000万元,比2023年完成数增长37.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9659万元(不含上解支出5032万元和债务还本2105万元),同比增长12.32%。资金来源为: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18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81万元,上年结余24827万元,调入资金7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80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23万元,同比增长21.06%;公共安全支出5468万元,同比增长1.98%;教育支出26762万元,同比减少9.27%(主要是2023年安排上海实验小学和幼儿园工程及设备购置款较多);科学技术支出52万元,同比减少48.51%(主要是2023年上级科技研发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转移支付一次性因素影响);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5万元,同比减少5.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34万元,同比增长15.24%;卫生健康支出9095万元,同比增长7.03%;节能环保支出10895万元,同比增长17.67%;城乡社区支出5034万元,同比增长16.85%;农林水支出支出26783万元,同比增长60.29%(主要是争取国债资金7700万元用于高标农田建设);交通运输支出6145万元,同比减少41.45%(主要是2023年一般债券安排209改线工程款);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75万元,同比增长91.55%(主要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结转较大影响);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4万元,同比增长18.5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91万元,同比增长15.04%;住房保障支出5442万元,同比减少14.6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0万元,同比增长133.01%(主要是标准化储备仓建设、储备费用及利息补贴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8万元,同比增长2.55%;债务付息支出1385万元,同比增长29.9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预备费300万元;其它支出5044万元(主要是预留个人部分增资、考核奖、职业年金、全县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购置费等)。
经汇总,2024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6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1万元,同比下降0.3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1万元,同比下降0.4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00万元,同比增长117.1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37万元,上年结余2705万元,收入合计1184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42万元,下降48.27%(主要是上级债券转贷收入减少)。具体支出计划为:城乡社区支出465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4604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34万元);农林水支出66万元,其它支出2909万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50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140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20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1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全部安排用于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99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6982万元,本年预算收入230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855万元,预算收支结余2153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9135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65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167万元,本年预算收入17488万元;全年预算支出17307万元,预算收支结余181万元,滚存结余134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算收入1911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4528万元,当年预算收入4583万元;全年预算支出3284万元,预算收支结余1299万元,滚存结余15827万元。
(3)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全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预算收入222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287万元,当年预算收入937万元;全年预算支出264万元,预算收支结余673万元,滚存结余1960万元。
5.需要报备的事项
为了保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之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已安排支出18214万元,政府性基金已安排支出2126万元。
四、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细抓收支执行,筑牢稳定基石。一是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争取上级支持,千方百计壮大县级财力。全面落实《预算法》规定,按照“实事求是、以收定支”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严格落实“经人代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的规定,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进一步落实征管职责,坚持挖潜堵漏,抓大不放小,税收非税一起抓,建立财政、税务、发改、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审批等部门之间的涉税信息联动机制,发挥财税联席会议的作用,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做好收入研判,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大关联交易等欠税清缴力度,扩展土地指标交易等非税收入渠道,确保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积极研究上级政策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抓住国家老旧设备更新、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协调各主管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的策划、储备和包装,加大申报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债券资金的争取力度,推动开发区标准化厂房、老旧小区改造、城区街巷、水暖管网、生态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提质增效。一是大力培植税源。落细落实各项惠企措施,深入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共享,跟踪做好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坚持重点项目包联制度和入企服务常态化,积极推动华瑞、信发等重点企业扩能增产,协助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千方百计做好财源建设,保持税源稳中有增,增添经济发展动能,稳定县域经济“基本盘”;二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和长远影响,合理保持基本民生提标扩面的节奏和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统筹一切可用财力,聚焦解决就业、医疗、住房、社保等“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不断提升发展成果共享度、群众满意度;三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配置资源效能,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兜紧兜牢“三保”底线,继续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足额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建立“重大项目保障清单”,积极主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保障,统筹一切财力保基本、惠民生、促发展;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入融入项目生成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财力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争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镁合金、高端铸造、农文旅项目建设,全力推动转型发展;二是建立减税降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执行机制,综合运用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上规升级;三是加强科技人才支撑,积极争取科技创新,落实招才引智人才待遇,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产业工人,培养本土人才。
(四)发挥财政职能,夯实民生保障。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持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重点项目投入,设立艺术特色中学,足额安排落实贫困学生免学费及生活补助,保障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免费餐”,保障教师待遇稳步提升;二是逐步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补齐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短板,落实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及村医待遇;三是支持以农文旅项目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支持文物保护;四是稳步提升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动态调整城乡低保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养老、住房、就业、医保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救助、优抚安置政策,合理提升特困群体、残疾人、高龄老人、退役军人等群体服务保障水平。
(五)落实惠农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整体成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不摘”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靶心不散、政策不撤,紧盯“三类人群”,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和政策性三农保险,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粮食储备,保障粮食安全;三是进一步夯实村集体经济基础,扶持一批优质村集体经济项目和龙头企业,用足用好农业产业风险担保金支持政策,壮大做强食用菌、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优势农业产业,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区域特色品牌化发展;四是建立完善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支农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千万工程”建设,以优美乡村试点村建设为切入点,重点保障特色产业、务工就业、基础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绿色生态发展等方面的任务。
(六)坚持底线思维,守住风险底线。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健全政府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变相举债。对各类风险隐患综合研判,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做好机构改造资产划转,开展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盘活,建立共享共用和统筹调剂机制,逐步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构建财政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做好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排查风险点,堵塞管理漏洞。聚焦重点行业的项目资金,选择部分重点单位深入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保障财政政策的执行和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四是认真落实人口小县改革的本质要求,严控新增编外人员,合理清退挂名人员,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各位领导,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作为、担当实干,负重前行,为全方位推动我县的高质量发展,奋力续写交口“三优两区”战略的新篇章作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