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4、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5、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9、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
10、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1、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12、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四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设有15个内设机构及2个股级事业单位。
2、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无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 19835.22万元,比2018年增加4467.32 万元,增加的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577.46万元,比2018年增加178.89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7.5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9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6 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需支付的2017年东征文化广场取暖费。
(2).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 19257.76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 14969.33万元,2019年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4288.4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以前年度欠款、污染防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园林城市创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绿化、东征文化广场建设等。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2万元,和2018年一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8397万元,比2018年增加6950.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新增专用债券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增加园林城市创建、街道改造工程等支出。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8397 万元,比2018年增加6950.2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园林城市创建、道路改造等项目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预算196.91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6.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需支付2017年东征文化广场取暖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无。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 5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与绿化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年底主体工程完工;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按约定注入资本金;园林城市的创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22.6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 1 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 23425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用房208平方米,其他用房(保障性住房)23217平方米,总价值3019.35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