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4、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5、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9、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
10、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1、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12、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四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设有4个内设机构及2个股级事业单位。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执法股)、建筑管理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管理股)、城乡规划和市政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2个股级事业单位分别为:房管中心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9381.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18.57万元,政府性基金2563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3242.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87.47万元,政府性基金2798.03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861万元,减少的原因:部分工程项目已经竣工。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19172.46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计10346.16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8826.3万元。其中2017年基本支出570.18万元,项目支出18602.28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410.88万元,项目支出9935.28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59.3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8667万元,增加的原因: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工程欠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绿化、东征文化广场建设。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1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3)2017年实有车辆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7.1万元,比2016年50.4万元增加了1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9万元。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23425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用房208平方米,其他用房(保障性住房)23214平方米,总价值3019万元。
附件:2017年住建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