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4、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5、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9、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
10、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1、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12、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四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设有个15内设机构及2个股级事业单位。
(三)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无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15367.90万元,比2017年增加9368.9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398.57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3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减少。
2.2018年项目支出1496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522.58万元,政府性基金1446.75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558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58.44万元,政府性基金1330万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9380.8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工程欠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绿化、东征文化广场建设。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和2017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46.75万元,比2017年增加116.75万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棚户区改造贷款资本金及还本利息增加。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46.75万元,比2017年增加116.7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贷款资本金及还本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还本利息。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1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1330万元。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23425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用房208平方米,其他用房(保障性住房)23214平方米,总价值3019万元。
3.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7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东征文化广场项目,预计18年底完成二次声学设备购置安装完成;积极推进城区改造拆迁补偿项目,为棚户区改造提前做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南山公园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与绿化项目、五城联创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年底主体工程完工、ppp项目资本金按约定完成前期资本金注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48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