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交口县重点办成立于2007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建制。主要职责如下:
1、承办市重点办安排的工作、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包括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物流、服务业、电力、煤炭能源等项目的划定、策划、储备和日常管理;
3、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跟踪督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立项、用地、环评、用水和融资等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
5、负责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指导;
6、调查研究和全面掌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定期通报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7、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8、指导全县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口县重点项目发展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编制6人。现有在编人员5人,正科级主任一名,副科级主任一名。我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股、督察股、信息股。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上年结转结余11058元,本年收入517620.05元,合计收入528678.05元,比2018年增加38969.07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资金不足,未能及时支付非财政供养人员工资,2019年经费下达后才予支付。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492721.05元,比2018年增加20666.0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9176.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0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原因是2018年资金不足,未能及时支付非财政供养人员工资,2019年经费下达后才予支付。
(2)2019年项目支出25500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18904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
3.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9年结余10457元,比2018年减少601元,减少原因是积极配合财政加快支付进度,做到应支尽支。
4.“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较预算无增减,较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一直以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相关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一是车辆于2105年报废,没有公车开支;二是没有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我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我单位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量为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车辆于2105年报废,没有公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车辆于2105年报废,没有公车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我单位2019年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较上年度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一直以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相关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与2018年一致。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与2018年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重点项目前期及业务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
重点项目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立项、用地、环评、用水和融资等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到位;调查研究和全面掌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并定期通报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和考核工作。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45平方米,具体包括:主任办公室1间、副主任办公室1间、综合办公室1间。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通用设备38910元,家具用具20230元,合计59140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示;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示;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占用,《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为空表列示。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