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交口县重点办成立于2007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建制。主要职责如下:
1、承办市重点办安排的工作、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包括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物流、服务业、电力、煤炭能源等项目的划定、策划、储备和日常管理;
3、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跟踪督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立项、用地、环评、用水和融资等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
5、负责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指导;
6、调查研究和全面掌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定期通报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7、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8、指导全县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口县重点项目发展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编制6人。现有在编人员5人,正科级主任一名,副科级主任一名。我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股、督察股、信息股。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44.30万元,比2018年减少6.14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一名副科级主任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经费下发到乡镇,故单位经费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39.30万元,比2018年减少6.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一名副科级主任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经费下发到乡镇,故单位经费减少。
(2).2019年项目支出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5万元,2019年比2018年项目支出无增减。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专项业务。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18年相较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相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8年相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较无增减。
“三公”经费无增减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重点项目前期及业务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
重点项目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立项、用地、环评、用水和融资等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到位;调查研究和全面掌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并定期通报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和考核工作。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45平方米,具体包括:主任办公室1间、副主任办公室1间、综合办公室1间。
3. 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占用政府一楼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通用设备3.89万元,家具、用具2.02万元,合计原值5.91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