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交口县重点办成立于2007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建制。主要职责如下:
1、承办市重点办安排的工作、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包括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物流、服务业、电力、煤炭能源等项目的划定、策划、储备和日常管理;
3、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跟踪督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立项、用地、环评、用水和融资等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
5、负责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指导;
6、调查研究和全面掌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定期通报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7、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8、指导全县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口县重点项目发展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编制6人。现有在编人员5人,正科级主任一名,副科级主任一名。我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股、督察股、信息股。
(三)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基层决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度上年结转结余3.5615万元,本年收入41.4180万元,合计收入44.9795万元。比2016年减少1.4933万元,减少原因是财政人员中新调入一人,是行政编制转事业编制,无此人绩效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42.47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0.4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5004万元。
1、2017年基本支出41.3825万元,比2016年减少0.0236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中新调入一人,是行政编制转事业编制,无此人绩效工资。
2、2017年项目支1.0966万元,比2016年减少0.038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情况。原因是:一直以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相关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一是车辆于2105年报废,没有公车开支;二是没有公务接待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和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内容。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七)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45平方米,具体包括:主任办公室1间、副主任办公室1间、综合办公室1间。
3.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设定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交口县重点办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