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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9-21 08:31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部门基本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五)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委设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案件督查科、综合治理督查科、法治办、综治维稳信息中心、法学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其中:行政编制6人(其中:5人占编,1人为市管干部不占编);事业编制10人(其中:4人占编,6人空缺);退休干部7人,人事代理15人,公益性岗位1人,见习生2人,编外人员2人。

  三、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交口县委政法委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基层决算单位。

  四、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1、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3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36万元,本年支出286.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78万元;2016年度收入23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56万元;同比率为30 %,增加原因:公用经费、项目较去年有所增加。

  2、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8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86.27万元(人员经费137.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17万元,项目支出133.32万元);2016年度支出296.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76万元;同比率为-3%。减少原因:2017年5、6月份退休2名公务员;另有1名公务员津贴取消;项目支出减少。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69万元,财款拨款支出286.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公务运行经费15.18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2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7万元,同比率为4%,增加原因:公车使用频繁。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8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3万元,同比减少2.55万元,同比率为-16%,减少原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未产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九、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1辆,车牌号为:晋JX5816。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05平米。具体包括:政府511、513、515、517、519、521、523,各15平米。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交口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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