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4、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指导乡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政府采购目录,管理、监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7、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8、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9、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0、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交口县政府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属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组建行政机构。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使用行政编制6名,现实有公务员6人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决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57000元,比2018年增加57000元,变动原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新成立行政机关。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5711元,比2018年增加571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0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印刷费和办公费支出。
(2)2019年项目支出32950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3295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购入。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9年结余18339元,比2018年增加18339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和人员经费结转。
4.“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为0元,较预算无增减,较2018年决算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预算无增减,较2018年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元,较预算无增减,较2018年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预算无增减,较2018年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预算无增减,较2018年决算无增减。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相关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一是车辆报废,没有公车开支;二是没有公务接待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1元,比2018年增加5711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新成立行政机关。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未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编制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60平方米,共有3间办公室。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示;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示。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