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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新闻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9-18 10:54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将本部门职能要点说明即可) 

  1、研究制定全县对外宣传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全县有关对外宣传方面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指导县涉外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宣传报道计划,策划、协调、组织宣传报道;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报道工作。 

  3、组织编制全县重要的对外宣传材料;检查、督促涉外单位对外宣传品的制作、陈列、发行和赠送工作;负责审查全县对外宣传稿件及各种形式的对外宣传品。 

  4、负责在县 内外组织举办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会。 

  5、协调、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6、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新闻、文化和其他有关涉外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综合股、对外交流股、网络新闻宣传管理股三个机构。 

  核定人员编制为5个。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基层决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8度上年结转结余53900元,本年收入749589.16元。合计收入803489.16万元。比2017年增加137394.76元,增加原因:2018单位新增一人,相应工资福利增加,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都有所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651899.16 元,比2017年增加157884.76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8061.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83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8480元。原因:2018单位新增一人,相应工资福利增加,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都有所增加。 

  (2)2018年项目支出100942.00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17238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8年结余50648元,比2017年减少3252元,减少原因:根据应支尽支要求,加快了支出进度。 

  4.“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 0元,比2017年减少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情况,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7年减少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情况。原因是:一直以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相关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一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与2017年一致。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与2017年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113838元,比2017年增加64235元。原因:宣传活动增多。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60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室四间共6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通用设备264081元,家具用具21800元,合计285881元。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交口县新闻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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