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信访局2017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交口县信访局同交口县社会群众工作部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占县政府6间办公室和一层大厅。截止2018年初,交口县信访局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包括4名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3名挂职锻炼副局长,3名见习生,4名临时工,内设办公室、接访大厅、社情民意通道热线三个股室,各下属单位不独立预算也不核算,支出由信访局工作经费和所申请项目经费指出,由信访局主管单位统一记账。无公务车辆。
部门基本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访;承担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2、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机关部门、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乡镇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上访秩序;
4、调研、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检查、督查全县的信访工作;管理、培训信访干部队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决算340.11万元,年初预算42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9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9.12万元。2016年度收入总计23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11.32万元。同比增加48.33%,增加原因:人员工资、保险等比例增加,本年度项目开支增加。
2017年度基本支出决算159.0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29.85万元,2016年度基本支出决算146.4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8.65%,增加原因:人员工资、保险等比例增加。
2、2017年度项目支出决算101.01万元,年初预算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1.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4.81万元,增加原因:增加了差旅外派人员导致差旅项目开支增加。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6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现无公务车辆。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我局无此项支出。
四、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采购信访信息系统服务开支16.4万元,配套打印复印一体机0.2万元,共支出16.6万元。上年度无此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45.47万元, 2016年
机关运行经费23.37万元,与上年度比较增加了94.56%,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上级要求的增加驻省驻京人员差旅开支。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300万元,全部为经常性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决算101.01万元,用于维持上级要求的日常驻省、驻京以及重点节假日维稳工作,已全部圆满完成任务,越级及非访批次人数均未超过上级规定数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固定资产总价55.28万元,无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其他说明
1、房屋情况
我局办公用房约180平方米,包括:县政府西侧大楼一
层作为信访大厅接待使用,二层205、206、207、208、209作为办公室使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交口县信访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