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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编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9-21 16:55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工作,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成果评估,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评估机制等职责;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的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审核县委、县政府部门和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县各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4、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以及县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5、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机构编制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的检举和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开展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7、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和人员调入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

  8、负责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机构、编制人员审核工作。

  9、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10、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定工作;承办报送县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关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交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5月组建成立,为县委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4名,内设综合股、机构编制股和行政审批股3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现有行政人员2名,参公人员4名。

  (三)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

  度。

  二、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1.上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26万元。

  2.交口县编办2017年收入决算60.84万元,比2016年减少3.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办2017年调出1名工作人员。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58.43万元,比2016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决算数65.91万元,减少了7.48万元。其中:

  1、2017年基本支出55.09万元,比2016年减少10.46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主要原因我办2017年调出1名工作人员。

  2、2017年项目支出3.34万元,比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2.9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电子政务中心设备购置。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数0及保有量0,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人数0、经费总额0。

  4、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为0,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为0,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34 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0.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多导致办公耗材等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决算为0万元,和去年一样无变化。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编制汽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48平方米,共有四间办公室。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八)“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交口县编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交口县编办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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