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交口县委、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交口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交口县温泉乡政府主要职责、人员情况、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1、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三)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四)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水利建设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1、党政综合办公室;2、经济发展办公室;3社会事务办公室。以及便民服务中心。我单位编制人数40人,现有在职人员48人,遗属9人,经费补助人员8人,机动车辆编制数2辆,上级调拨车辆2辆,实有机动车4辆。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29607225.46元,比2017年增9842455.78 元,同比增加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三基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的投入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7378906.96元,比2017年增加1525495.5元,同比增加46.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36891.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62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77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以及在2017年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列为项目支出,2018年做决算时将此列为基本支出。
(2)2018年项目支出21635743.5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317614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等重大民生工程的投入增加。
3.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8年项目资金结余1524000元,比2017年增加98758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村集体经济破零。
4.“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48214元,比2017年减少1128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214元 ,比2017年减少1128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元。 我单位2018年严控“三公经费”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本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故因比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997014.8元,年初结转结余100000元,本年支出1997014.8元,本年结余100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6239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比2017年增加200927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项目支出记入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元,政府采购服务0元。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 2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
(1)、温馨家园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74万元。
温馨家园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修建七栋楼258套房屋,安置全乡5个贫困自然村,290户,745人的住房、饮水和取暖问题。
(2)温泉乡樊家沿村委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
温泉乡樊家沿村委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对樊家沿村西路口至村委大院及四个村民小组已铺设的水泥路损毁路段铺设、修复。全长共计920米。项目完成对完善公路运输结构,改善交通状况,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能够节约运输成本,方便群众出行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有汽车4辆,具体包括:其中公务用车2辆(尼桑轩逸轿车一辆,车牌号晋JB2715;长城风骏5皮卡车一辆,车牌号晋JQ1372);待报废车辆2辆。
2.房屋情况
3.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793.5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楼办公用房648平方米;其他事业用房321平方米;附属建筑824.5平方米。
4.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
资产类别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家具:装具 |
23.12 |
其中包括:沙发29支,椅子350把,床53张,文件、铁皮柜103支,密集架12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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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 |
86.43 |
其中包括:轿车2辆,台式电脑39台,打印复印机15台,笔记本电脑6台,彩色电视机5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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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图书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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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 |
36.26 |
舞台音响设备8台,拉水车3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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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 |
1793.5㎡ |
46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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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9.1 |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