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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9-18 10:49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组织贯彻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2、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现实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内的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负责台胞定居和台属工作;负责台湾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归ロ管理对台宣传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8、负责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保持与人大、人民政协的联系,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工商联等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交口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为正科级建制,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三个职能局室:一、办公室;二、民族宗教事务局;三、统战宗教信息中心,为县委统战部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为6名,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部长1名(不占本单位编制),副部长3名。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如有基层决算单位请说明) 

  我部门无基层决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部门2018年收入133.7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74万元,变动原因是新增两名事业人员。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129.32万元,比2017年增加10.94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1万元,资本性支出0.6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2).2018年项目支出0.18万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3.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战事务及宗教事务。 

  3. 结余情况 

  我部门2018年结余12.49万元,比2017年增加4.25  万元,变动原因是节省开支。 

  4.“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14万元,比2017年增加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2017年也没有此项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也没有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 万元,比2017年增加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7年也没有此项费用。变化原因是扶贫下乡次数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部门无此项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5.4 万元,比2017年减少7.7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部门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及特需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1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部门编制汽车1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90 平方米,具体包括:副部长办公室两间,宗教局局长办公室一间,统战部、宗教局办公室1间、党建室一间、财务室一间。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部门(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无其它资产。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交口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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