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落实政策: 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 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5个办公室和2个事业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桃红坡镇人民政府编制数 49 人,现有在职人员 48人,其中公务员23人,事业人员24人,经费补助人员2人,大学生村官1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 39753621.7 元,比2017年增加13438904.7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调整,项目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 8460192.32 元,比2017年减少 903049.68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87625.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03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2255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调整。
(2).2018年项目支出35015185.38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15291932.38 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生类和经常性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增加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调整。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8年结余 639000 元,比2017年减少 2397207 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调整。
4.“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 96000 元,比2017年增加2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 0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00 元 ,比2017年增2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 0 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车辆老旧,维护费用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 2398759 元,比2017年增加2298759元,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调整。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2450405元,比2017年增加2450405 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0312元,比2017年减少2034714 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5282244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2641122元,政府采购服务2328122元,政府采购工程31300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2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食用菌种植项目和异地搬迁旧房拆除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6190 元。
食用菌种植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7507390元,受益人数3600多人。异地搬迁旧房拆除项目:涉及财政拨款3548800元,受益搬迁户660人。我单位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导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编制汽车 7辆,具体包括:主要领导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 2778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大楼及院落,文化大院及院落 。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专用设备107件、通用设备153件。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