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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1-09-23 11:15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一、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交口县司法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交口县司法局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说明 

  二、2020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说明 

  三、2020年度结余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绩效管理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定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3、拟定全县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4、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7、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口县司法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中心、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山西大维律师事务所、七个乡镇司法所,单位实行集中供暖,供暖面积706平方米。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入10691734.68元,比2019年增加5263935.83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司法业务用房工程款。 

  二、2020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说明 

  (1)2020年基本支出3584904.44元,比2019年增加9278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90056.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369.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79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基本工资。  

  (2)2020年项目支出6929177元1726211.43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减少5202965.57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转移支付、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司法业务用房工程款。  

  三、2020年度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0年结余910319.65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有尚未支付款项。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935元,较预算减少45065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减少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5157.07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减少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344.3元,比2018年减少391324.7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节约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10514081.44元,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主要是转移支付项目,从自评情况看,项目资金安排能满足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预算支出的产出效果明显,所有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交口县司法局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车辆实有数3辆(其中机要通讯车1辆,实物保障工作车2辆)。 

  2.房屋情况: 

  交口县司法局办公用房面积706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社区矫正中心等 

  3. 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通用设备46.05万元,办公家具15.93万元,土房屋及构筑物8.43万元,专用设备0.64万元,共计固定资产净值71.05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交口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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