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交口县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是普法宣传、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依法治县、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概况
交口县司法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中心、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山西大维律师事务所、七个乡镇司法所,单位实行集中供暖。
2.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6人,现有财政负担在职公务员16人,财政负担事业人员4人,经费补助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3.单位设施
财政核定的车辆共3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房屋建筑面积706平方米。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5427798.85元,比2018年减少1572506.97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控制支出。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3492122.44元,比2018年增加44520.6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38459.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434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319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基本工资。
(2)2019年项目支出1726211.43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1412557.13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转移支付、社区矫正、法律援助。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9年结余955843.92元,比2018年增加209464.98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有尚未支付款项。
4.“三公”经费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842.93元,较预算减少5157.07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减少经费支出;较2018年增加5993.9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保养、维修。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我单位2019年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2019年无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5157.07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减少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我单位2019年无相关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344.3元,比2018年减少391324.7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节约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转移支付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063.43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汽车3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706平方米,全部为司法业务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国有资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式。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