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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3-28 17:21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根据有关标准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2、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境内流域、河道泉域、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3、负责并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水土保持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政稽查大队 (水资办)、水工程移民办、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中心、防汛抗旱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水保工作监督站、西山水库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3059.99万元,比2018年增加922.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下达我县中小河流治理资金1900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294.39万元,比2018年增加8.23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增加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2765.6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    1851万元,2019年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914.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18年减少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我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数无预算,现保留1辆公务用车。“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预算10.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第二档年人均2800核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5.6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4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工程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3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绩效目标:新建项目为解决7个贫困自然村532户1940口人(其中贫困户182户、贫困人口505口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对我县龙神殿、牛槽沟2座骨干坝,前务城、烟头、付家社、齐家庄、韩家沟、大井坡6座中坝进行除险加固,增设溢洪道,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

  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提高我县对山洪灾害的预警能力,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布预警信息,对突发应急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段纯河治理段两岸局部堤防进行治理,治理段纯河道长度为1200km,保护两岸居民生命财产。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1辆,具体为单位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600平方米,具体为办公用房、会议室及机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交口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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