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交口县社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于2011年9月16日,于2016年9月归属水头镇政府管辖,现有居委会6个,社区工作人员22人,下设社会事务办、党建办、计生办,有社区书屋2个,服务城市居民6117户18634人,为全额拨款单位。
二、主要职能
1、以和谐社区建设为主线,以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发挥优势、夯实基础,围绕“三城同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重心下移、服务至上,努力在政府与居民中间搭建爱心、暖心、安心平台。
2、发挥“小政府、大服务”的功能,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心系群众、真诚做事,相继开展了县直部门在基层社区开展的如低保、廉住房、计划生育、信访综治、统计调查、劳动保障、社会救助、残联、兵役服务、户籍协管、文化宣传、卫生信息筛查等基础性工作,可以说上面千头线、下面一根针。
三、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收入决算59.75万元,比2016年减少7.4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比上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20.35万元,比2016年减少15.8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2.2017年项目支出56.22万元,比2016年增加16.49万元, 主要增加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费用和其他城乡事务管理费用。
3.2017年结余为5.3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我单位基础性工作主要分布在县城,业务繁杂多样,工作人员经常起早贪黑、走街串巷工作,减少单位用车。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并实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
九、其他说明
(一)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二)房屋情况
我单位第二、五、六社区占用水头镇人民政府西二楼办公房两间,总面积40多平方米,第一、三、四社区办公用房占用兴华小区门面房一间,总面积80多平方米。
(三)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设定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