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及对各类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综合业务指导管理;
2、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指导,并负责申请、审核享受国家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统筹规划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和指导管理;
3、负责《就业创业登记证》的核发、指导,并指导全省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招聘及综合管理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档案存放和人事代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4、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和其它交办的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下设职业介绍中心。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7,目前在岗人员23人,其中全额事业人员12人,由财政负担;经费补助人员11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 565.95万元,比2017年增加330.73万元,本年度增加就业培训资金。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436.79万元。比上年增加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万元,项目支出239.48万元;全部用于人员的工资、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的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各类工作项目支出。本年度增加就业培训资金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8年结余151.56万元,比2017年增加129.16万元,本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4.“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编制汽车1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487.01平方米,我中心使用。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