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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9-18 16:25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院士、博士后管理办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人社领域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12、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2股1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人力资源管理股)。下属2个副科建制事业单位(就业中心、人才交流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干部培训中心),7个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仲裁院、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0人;事业在职人数51人;经费补助人员1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补助人数5人;临时聘用人员27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2006.57万元,比2017年增加876.02万元,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比去年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1776.45万元,比2017年增加751.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1元,资本性支出7.6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全县退休干部取暖费。 

  (2).2018年项目支出238.52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192.31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8年结余60.86万元,比2017年减少1.14万元,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增加。 

  4.“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0.98万元,比2017年减少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比2017年减少0.54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日常业务出差大部分采取公共出行。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2.87万元,比2017年增加732.2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全县退休干部取暖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编制汽车1辆:具体包括:一般公务用车。    。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904平方米,保险事业占用。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交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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