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和乡镇预(决)算公开 > 农业农村局

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2-04-26 10:10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一部分  

一、本部门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关于农村的基本政策以及农业农村、农村经济、农业机械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承担全县农业领域技术研究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新品种的试验、生产、推广等工作;落实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土壤检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和环境调查监测,承担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示范推广、培训、改造等工作。

(三)负责为全县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服务,制定食用菌等设施农业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承担全县休闲农业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名特优农产品推荐、展销会,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业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机和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展相关信息搜集、统计分析、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县农业种植业监测工作及国家级地面样方网点县监测工作。

(五)参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负责发展农村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协助做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协助做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六)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工作。承担农机安全教育和生产技术指导考核、技能鉴定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为农机装备的需求预测和科学配备提供服务。承担农业机械科学研发转化和应用。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综合股、财务股、农业技术推广股、科教股、乡村建设股、设施农业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股、农业资源调查保护股、农村三资服务股、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股、农村土地服务股、农机技术推广股、农机安全服务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58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582.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0.88万元,项目支出27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82.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8万元,项目支出271.9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43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161.34万元;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71.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整合农经中心、农机中心、农技推广中心,组建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上年的基本支出只包括农经中心和农机中心的支出,本年增加农技推广中心人员19人,因此基本支出增加。上年无项目支出,本年增加老农机员生活补助、种植业保险补贴等项目支出271.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7个,共涉及资金271.9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1)2021年老农机人员生活补助资金67.16万元

项目概况:乡镇老农机人员为农业机械化起步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这部分人年事已高,生活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妥善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符合发放标准的老农机员进行生活补助发放。

年度目标:按时发放老农机员生活补助,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2)2022年农技员工资2160元

项目概况:因单位工作需要,需聘请3名农技员,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行。三名农技员工资60元/人、月,全年合计2160元。  

年度目标:按时发放农技员工资,确保农技员的工作保障和生活保障。

(3)2022年返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38880元

项目概况:因单位工作需要,特聘两名乡土专家,保障单位工作有序进行。两名返聘专家1620元/人、月,全年共计38880元。

年度目标:按时发放返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确保专技人员的工作保障和生活保障。

(4)农机公司管理人员工资56400元

项目概况:2017年我县市政建设改造,拆除农机公司办公大楼,经会议决定,农机公司留用3人负责企业相关工作,按照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暂定三人工资4700元/人、月,由县财政逐年核算,一次性拨款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转拨企业,由企业自行分配发放。

年度目标:按时发放农机公司管理人员工资,保障该人员生活,避免社会纠纷,减少上访问题。

(5)农业发展专项业务费39200元

项目概况:因单位业务量大,公用经费不足,根据工作需要,需安排办公费24200元,印刷费15000元,合计39200元。

年度目标:用于办公用品购买,宣传册等印刷品的印刷,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转。

(6)农业发展专项业务经费10800元

项目概况:因单位业务量大,人员紧缺,特聘用辅助工作人员9名,以保障单位工作顺利完成。

年度目标:按时发放辅助人员工资,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行,工作顺利完成。

(7)2022年种植业保险补贴19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交口县“巩固脱贫保1N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政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农业保险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以保险补贴为引导,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三农风险,为三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022年我县由人保财险、人寿财险、太平洋保险三家保险公司承包全县7个乡镇的玉米、马铃薯、杂粮、食用菌等保险费。其中:玉米25.2元/亩,预计94794亩,根据中央、省、市、县补贴标准,上级补贴金额1911047.04元,县级补贴382967.76元;马铃薯30元/亩,预计633.4亩,根据中央、省、市、县补贴标准,上级补贴金额15201.6元,县级补贴3167元;杂粮21元/亩,预计4620亩,县级补贴87318元;食用菌0.36元/大棒,预计12584667棒,县级补贴3315028.12元。

年度目标:农业保险补贴做到专款专用,按时完成补贴。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0辆,车辆实有数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为政府调拨的途胜车1辆,已达报废年限,交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待报废处理,车辆净值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已达报废年限,交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待报废处理,车辆净值0万元。

2.房屋情况:我单位无办公用房,实际占用政府调配的办公

用房238.05平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通用设备净值3.31万元,专用设备净值0.24万元,家具用具净值4.66万元,合计净值8.21万元。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