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担负着全县舆论宣传,对内和对外宣传两大任务。
2、负责管理全县有线数字电视日常维护和监管工作。
3、负责完成偏远山村“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管理维护工作。
4、负责FM99.9调频广播及交口视听运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交口县融媒体中心。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4455632.31元,比2018年减少110373.37元,变动原因:2019年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及提取的四险一金相应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2297811.31元,比2018年减少331613.3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2052.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0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是2019年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及提取的四险一金相应减少。
(2)2019年项目支出1770658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48596.48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融媒体中心的建设的。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9年结余640728元,比2018年增加426208.5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19年我单位融媒体中心建设尚未完工,所以结余资金增加。
4.“三公”经费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634元,较预算减少4366元,减少10.92%,较2018年减少3031元,减少7.84 %,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我单位2019 年因公出国(境),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34元。我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4366元,减少10.92%,较上年减少3031元,减少7.84%,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量为0辆, 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元,增长0%,较上年增加0元,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4366元,减少10.92%;较上年减少3031元,减少7.84%,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我单位2019 年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元,增长0 %;较上年度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发生。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2018年没有增减变动变化。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47780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2871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9069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辆2辆,车牌晋JDR289和JQ528。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98 平方米,具体包括:广播电视台、村村通办公室、广播电台,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 。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电视台机房用设备、电台机房用设备、摄像机等。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示。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