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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1-05-12 10:42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能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粮食局和县能源局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3、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6、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县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8、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9、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1、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12、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市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14、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对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18、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县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23、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24、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5、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26、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27、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28、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29、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0、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31、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32、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33、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设4个内设机构。(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二)产业办(行政审批股)。(三)粮食行政股。(四)能源办。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1年收入预算20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1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支出预算2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4万元,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4万元,无项目支出。较2020年相比增加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2.75万元;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二、“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0年相较无增减。2021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相较无增减。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相较无增减。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较无增减。无增减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5.29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6.57万元增加8.72万元,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批复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包括公务交通补贴6.5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设定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工作。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车辆编制数。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共有8间,面积合计135平方米。具体包括:局长办公室1间,副局长与其分管的人员共用办公室3间,综合办公室1间,产业办1间,能源办1间,财务室1间。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除占用政府一楼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通用设备9.63万元,家具、用具4.51万元,合计固定资产原值为14.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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