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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地震局2019年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09-22 09:58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监测预报。 强化基础建设,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水平。 

  2、应急救援。 严格措施落实,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交口县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县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及乡镇、学校、重点企业及各村委全部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并经县地震局审批、备案,完善应急救援设备。  

  3、震害防御。震害防御工作是县级地震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灾害预防任重道远,创建农村民居示范工程; 

  4、宣传教育。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实施宣传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口县地震局于2007年7月组建,正科建制,编制7人,现有在岗人员8人,党员6人,设有一室两股一队,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股、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着全县的防震减灾任务。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889445.5元,比2018年增加287034.98 元,增加原因为有新招录三名公务员相对应的工资、社保的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 889445.5元,比2018年增加244049.98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4168.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67.2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资本性支出0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有新招录三名公务员相对应的工资、社保的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20000元,2019年比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1275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专项业务经费。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9年结余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 

  4.“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较预算增加0元,比2018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8年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8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比2018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8年增加0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   0元,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   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90元,比2018年减少  10122元。因裁撤编制带来的公用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部门(单位)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监测预报工作、震害防御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0元。2019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资金完全使用到位。 

  (1)监测预报工作:保证了两台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及时收集整理,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乡镇分管领导、助理员、宏观测报员、知识宣传员和灾情速报员群测群防,保证了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运行;7个乡镇宏观测报点坚持了“日记录、月上报”制度,同时坚持月会商报告。到目前为止未发生破坏观测环境事件,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环境良好,进一步完善了地震信息平台,实现市县观测数据整合与共享。 

  (2)宣传教育工作:5月12日是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交口县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为做好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全国科普日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积极进行了防震减灾的宣传工作。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部门(单位)编制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我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0平方米。办公用房使用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部门(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无“三公经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式。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交口县地震局2019年单位决算公开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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