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保障措施以及城乡环境卫生检查验收、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的相关标准;
2、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并具体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专项、重大活动;
3、组织开展县乡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和督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具体组织实施对全县各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的年度考核并提出对县直各部门及全县各乡镇环境卫生考核结果的意见建议;
5、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各乡镇乡村清洁工程、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核定编制数4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无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 4255263元,比2018年减少了2598421元,2019年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治理),2019年是在2018年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环境进行治理的。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9493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384元,比2018年减少55795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16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43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394元,资本性支出4444109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了2018年购买环卫车辆的欠款。
(2)2019年项目支出4444109元,2019年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98310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支了部分2018年的环境治理款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治理。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9年结余122723元,比2018年减少1461826元,变动的原因是2018年有省级拨付的用于2019年的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
4.“三公”经费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135元,较预算增加19135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辆公务用车(借用后勤管理中心)编制不在本单位,但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本单位承担;较2018年减少600元,降低3%,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正常。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我0单位02019 年因公出国(境),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35元。我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增加19135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辆公务用车(借用后勤管理中心)编制不在本单位,但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本单位承担;较上年减少600元,降低3 %,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正常。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量为0辆, 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降低 0%,主要是没有购置;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编制在后勤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增加19135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辆公务用车(借用后勤管理中心)编制不在本单位,但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本单位承担;较上年减少600元,降低3%,主要原因车辆运行正常。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我单位2019 年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是无接待;较上年度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接待。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1465384元,比2018年减少557959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了2018年购买环卫车辆的欠款。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农村环境治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4109元。
农村环境治理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名称:交口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该项目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经过设立、评审、招标等过程,该项目于2018年开始实施。主要解决了农村“脏、乱、差”等问题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县财政拨付的4444109元项目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该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进度执行100%,资金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支付。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编制汽车0辆,具体包括:由于工作需要我单位借用机关后勤公务用车一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80平方米,具体包括:领导办公室1间,财务室1间,公共办公室1间。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28辆环卫专用车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 2019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示。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