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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3-28 16:34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路、楼群院落、店外无照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履行县人民政府依法交办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口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于2005年4月成立,属于政府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26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督查股、宣教股、执法处理中心、河道办、计财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牌匾管理办、环卫中心、路灯所十二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1551.1285万元,比2018年增加434.1845万元,增加原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350.0363万元,比2018年增加16.51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3.7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

  (2).2019年项目支出1201.0922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783.4256万元,2019年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417.666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县城环境卫生经费、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款及县城街区“两节”亮化照明工程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18年无增长。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 ,比2018年无增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和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和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是清扫清运、路灯电费及垃圾场运营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0万元。

  县城环境卫生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清扫保洁面积1375775平方米,河道保洁面积为162204平方米,人均清扫保洁面积8269平方米,服务县城4万人。每年年初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年初预算全年支出,按季度申请资金,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有效控制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县城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高县城居民生活环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预算编制汽车2辆,具体包括:公务用车2辆。    。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37.85㎡。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8年年底固定资产总计3320180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 64间,573000元;通用设备类51件,2335120元;专用设备8件,148660元;家具、用具、装具491件,263400元。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山西省交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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