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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5-14 09:55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路、楼群院落、店外无照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履行县人民政府依法交办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口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于2005年4月成立,属于政府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26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督查股、宣教股、执法处理中心、河道办、计财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牌匾管理办、环卫中心、路灯所十二个股室。

  (三)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 1116.944万元,比2017年减少241.9002万元,减少原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333.5184万元,比2017年减少4.769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去年退休人员1名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减少0.552万元,津贴补贴增加2.5104万元,绩效工资减少2.2175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减少0.785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3241万元,办公费减少1.26万元,福利费减少2.1416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

  2.2018年项目支出783.4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83.42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1020.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06.556万元,政府性基金114万元,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237.13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县城拆迁、市政维修及污水管网建设资金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17年无增长。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 ,比2017年无增长。

  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信息。同时,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比2017年减少   114万元,减少原因为县城拆迁补偿资金减少。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减少 114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拆迁补偿,减少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核减县城拆迁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和支出。

  (五) 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和支出。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决算编制汽车2辆,具体包括:公务用车两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37.85㎡。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本年固定资产价值3661498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21180元。

  4.绩效管理及重点项目情况

  我单位共1个项目设定绩效及重点项目管理。交口县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绩效目标:工程土建中标价498.5893万元,设备采购中标价556万元,主要用途提高我县城镇垃圾转运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资金使用情况工程总价1054.5893万元,中央配套750万元,已申请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667.6万元,剩余工程款304.5893万元,前期费5.85元,土方及道路连接17.233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配套75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配套。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本项目共包括两座垃圾转运站,1#转运站位于交口县碾子沟国税局北侧,2#转运站位于交口县水头村斜曲沟。建设规模均为100t/d,日处理垃圾100吨。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山西省交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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