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交口县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
1、承担交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全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负责县管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3、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分析工作。
5、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8、依法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特种设备除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12、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和集中管理。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应急管理局设20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直属事业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非煤矿山监管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危化监管股、八大行业监管股、安全教育培训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股、财务股;直属事业机构:交口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煤炭安全生产纠察分队、交口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交口县森林防火保障中心、交口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交口县应急救援中心、交口县防震减灾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交口县应急管理局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80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5.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80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99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0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99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22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11.18万元;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3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新增自然灾害普查150万元、社会购买服务50万元、工作经费35万元和防火工作经费3万元四个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较2021年增加2万元。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的计划。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接待的计划。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新增一辆公务用车。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交口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5万元,包括交口县应急管理局1个行政单位。较2021年年初预算22.72万元增加12.2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开支较大。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交口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交口县应急管理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0个,共涉及资金238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交口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交口县应急管理局(10项)
①森林防火经费3万元,用于购买防火物资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加大宣传森林防火力度,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我县不发生大的火灾,如遇火情能及时有效的处置,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自然灾害普查150万元,为进一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为县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帮助开展工作。
③社会购买服务5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全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招聘应急救援队伍25人,通过劳务派遣委托第三方聘用。
④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为确保各项应急工作正常运转,需要经费用于支付办公、印刷、差旅邮电等费用。
⑤2022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开支电费,确保单位正常供电。
⑥应急局2022年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付维修费。
⑦2022应急局工作经费2.2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付水电费。
⑧应急局2022工作经费6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付临时人员工资,保障临时人员的权益。
⑨2022年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付培训费。
⑩2022工作经费16.8万元,为确保各项应急工作正常运转,需要经费用于支付办公、培训、公务用车等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交口县应急管理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 辆(其中安全保障公务用车2辆),车辆实有数3辆(安全保障公务用车3辆)。
2.房屋情况:交口县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612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应急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