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交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全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负责县管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3、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分析工作。
5、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8、依法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特种设备除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12、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和集中管理。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应急管理局设20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直属事业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非煤矿山监管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危化监管股、八大行业监管股、安全教育培训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股、财务股;直属事业机构:交口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
(三)人员情况:现共有工作人员63名,其中公务员8名(行政编制6名),事业人员23名,经费人员32名(事业编制:交口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编制11名、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3名、煤炭纠察队编制9名、森林消防专业队13人、防火办2人、防汛抗旱指挥部3人)。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无。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入 5076523.18 元,比2018年增加 1250121.18 元,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使本年收入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 4533173.35 元,比2018年增加 715478.33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438225.35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4948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元,资本性支出 78585 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人员增加和经费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 440600 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439010 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项目。
3. 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9年结余 482021.83 元,比2018年增加381781.83 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人员增加,所以经费有所增加,本年结余增加。
4.“三公”经费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84045 元,较预算减少 35955 元,降低 57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人员增加,节省开支;较2018年减少 15451 元,降低 1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人员增加,改革后节省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我单位2019 年因公出国(境),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4045元。我单位 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 35955元, 降低 57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节省开支,人员增加;较上年减少 15451 元,降低 1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人员增加,节省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量为 0 辆, 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 元,增长或降低 0 %;较上年增加 0 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2019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5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35955元,降低57 %,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本单位节省开支,人员增加;较上年减少 15451 元,降低 18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人员增加,公务用车使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我单位2019 年公务接待共 批次、 0 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元,增长0 %;较上年度增加0元,增长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4948 元,比2018年或减少 389363.58 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发生变动,公务用车减少,节省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00000 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00000 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 0 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管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汽车 5 辆,具体包括:本单位实有车辆5辆(其中1辆在编、1辆安全保障型乡镇配备、3辆县政府常务会议协调)。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 612 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1290779.71元,专用设备464805元,家具,用具等设备240300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 2019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列示。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