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2026年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吕财监〔2026〕8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开始,至2026年9月21日结束。我局将依法对交口县双池镇人民政府、交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口县鸿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3家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会计基础规范执行等情况。
(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公司及企业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等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预算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等情况,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四)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重点检查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交接等方面是否合规,会计核算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等。
(五)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三、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将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有重要相关线索,可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3835831789 13803489853 15935104804
举报邮箱:jkczjc@163.com
特此公示
交口县财政局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