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林草局关于申请调整提请下达中央财政2025年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函》(晋林规函〔2025〕29号)文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25〕29号)文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林草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24〕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加大补贴资金发放到户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第12批63.5848万元、第13批77.432162万元、第14批22.56304万元、第15批1.43936万元、第16批10.5520万元、第17批0.8644万元)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5天,自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8日,在本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口县财政局、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监督电话:交口县财政局 0358-5422201
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358-5422324
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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