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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应急罚〔2026〕执法 -008 号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7-15 17:49 来源:交口县应急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被处罚单位: 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556576****

地址: 山西省交口县桃红坡镇桃红坡村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榕

联系电话: 1770501****

身份证号码: 35012719600417****  职务: 无

本机关于 2026 年 06 月 11 日 对你(单位) 剥离平台未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等违法行为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 存在 1、+940m 剥离台阶未制定过原井工矿井筒安全作业措施。2、+940m 剥离台阶未制定近集水坑作业安全措施。3、水泵供电电缆(380V)未全部穿管保护。三项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行政检查记录表》、《现场处理决定书》、《调查询问笔录》、《执法检查隐患验收表》、现场照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任命文等证据证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行为 1、2)、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行为 3)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的规定,应当 给予你单位对该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你(单位) 能够积极配合本机关的相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依据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和《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第一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2.5 万元,第二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2.5 万元,第三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2.5 万元,合并罚款 7.5 万元(柒万伍仟元整) 的行政处罚。

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依法责令□改正 / √限期改正。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交口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归集账户(账号: 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照所列缴款方式缴纳))/□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 交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 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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