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L100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L1001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该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未进行提温保效改造,冬季池内水温无法保证,影响菌群活性。
二、整改措施
交口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提温工程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26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通过设备负荷联动试运行。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前已依规完成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全部审批手续,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合规性完备。
2.工程施工实施: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推进提温车间建设、提温设备安装、铺设管网及配套电气系统搭建等核心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质量管控、安全生产要求,隐蔽工程及关键节点均经监理验收合格,无质量安全隐患。
3.设备调试试运行:提温系统联调联试完成,水温稳定达到13℃以上,五方联动验收合格。
三、整改完成情况
经核查,交口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提温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前期手续、施工环节合规,调试试运行、长效机制建设均达标。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 4 月 28 日至2026年 5 月 7 日,共10天)向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 马云福
固定电话:0358-5422173
电子邮箱:lljkhbj@163.com
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