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城区丰泰巷、河东街雨污分流综合改造施工项目“10·28”一般坍塌事故
调查报告
交口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年12月26日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二)项目相关合同签订情况
(三)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四)事故发生经过
(五)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七)其他情况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二)事故现场处置情况
(三)事故善后情况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三、事故直接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二)事故间接原因分析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有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二)对免予追究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建议
交口县城区丰泰巷、河东街雨污分流综合改造施工项目“10·28”一般坍塌事故
调查报告
2025年10月28日16时24分许,位于交口县水头镇丰泰巷的丰泰巷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期间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6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县长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善后处理及死者家属安抚工作。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汲取教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琳、副县长尹永彪任组长的事故调查领导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宝平为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水头镇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对相关人员询问、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丰泰巷雨污分流改造项目“10·28”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因擅自组织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导致的一般坍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山西木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辛公司)为该项目的劳务分包单位,注册时间:2003年7月31日;法定代表人:高梓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U4H;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7号万邦国际835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市政集团)为该项目的总包单位,注册时间:1998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郝东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59;注册资本:3亿元整;企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8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人防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物业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招投标代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交通设施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山西泰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屹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前身为山西宇航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R0R,法定代表人:南海霞。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测绘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人工造林;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交口县城区丰泰巷、河东街雨污分流综合改造施工项目为交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5年重点市政工程之一,项目建设单位为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要是对破损严重的丰泰巷、河东路进行改造。道路总长度1.22公里,总面积13867平方米,其中:丰泰巷道路长0.28公里、红线宽度7-21米,河东街道路长0.94公里、红线宽度10米;新建停车场1座,占地面积1406平方米,设置37个停车位、7个充电桩。项目总投资2084.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0.19万元、其它费用312.19万元、预备费91.81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和集贸市场建设工程。
(二)项目相关合同签订情况
承包合同:6月7日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与太原市政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与山西宇航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劳务合同:太原市政集团与木辛公司于2025年7月5日签订《交口县城区丰泰巷、河东街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合同》。2025年8月3日签订《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三)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山西木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劳务人员主要为当地临时聘用,安全教育的效果不明显,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班组长),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擅自施工的作业行为,思想上对安全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0月28日下午,张福生、张建新(另一名带班班长)配合一台挖机铺设污水管道,铺设时需要先平整沟槽底部,张福生就下到沟槽底进行清理平整,张建新在上方进行管道的捆绑工作,16时24分许,沟槽的侧方土石滑落了一大片,在上方的张建新听到声音后,回头看不到沟底的张福生,连忙跳进去找人,16时27分许张建新叫了丰泰巷口作业的郭福贵(工人)、冯连生(工人)和乔银生(工人)3人一起进行救援,16时50分许,将张福生救出,张建新等4人扶着张福生到了云梦街丰泰巷口,120急救车将张福生送往交口县人民医院抢救,17时32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交口县城区丰泰巷污水管道施工现场(丰泰巷南侧、河东街西侧的拆迁区域空地),中心现场位于施工工地南北挖掘的地下管道内,管道不规整,长58.5米,深3.3米-3.6米,宽0.85米-1.6米,管道北侧地下可见铺设的污水管,南侧污水管道被掩埋,距管道南侧15米处可见一低洼处,斜插一把铁锹,南北两侧有突起的土堆,该处管道东侧侧壁上可见坍塌痕迹,宽1.85米。现场平面图及现场图片5张。


事故现场图片(1)

事故现场图片(2)

事故现场图片(3)

事故现场图片(4)

事故现场图片(5)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及基本信息
该事故造成1人伤亡,死者张福生,男,1968年4月生,山西省交口县石口镇前西村人,身份证号码:142***1431。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6万元。
(七)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28日16时,吕梁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住建领域安全警示会议暨10月份安全例会,交口县城区丰泰巷、河东街雨污分流综合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通知到住建局参加会议。
一、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年10月28日17时20分,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接到太原市政集团事故报告,伤者已送往交口县人民医院抢救。
2025年10月28日17时33分,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接到太原市政集团再次报告,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10月28日18时15分,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向县应急局报告事故情况。
2025年10月28日18时18分,县应急局向市应急局、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现场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班长张建新第一时间组织3名工人开展救援工作,并上报项目部负责人,在人员救出后,将人员转送至救护车最近的接送点,救护车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交口县人民医院抢救。
(三)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山西木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积极与家属开展赔偿协商工作,赔偿工作已完成,未造成社会舆情。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带班人员组织抢救及时,应急处置开展有效,未造成次生灾害发生,现场应急处置总体有效。
二、事故原因分析
木辛公司未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放线、不在场情况下,擅自组织开展管道下底铺设作业,沟槽两侧土石松软,在未采取防护措施下下底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管道下底铺设作业,需项目部、监理单位放线后,确认作业内容,确认安全条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事故现场沟槽深度约3.3米,不属于深基坑类型,不需要进行现场作业审批,但按照该项目安全施工方案中(2.1.3基坑周边防护栏杆)要求,深度超过1.5米时,应根据深度情况按规定进行放坡或支撑,从现场勘查看,未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和采取防止周边土石滑落的措施,安全条件不具备,在项目部、监理单位不在现场情况下,盲目组织施工。
(二)间接原因分析
1、在开展作业前,项目部、监理单位因参加安全警示会议未能到现场巡查作业,木辛公司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危险作业行为,导致现场班长盲目组织作业,且在自身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进行下底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木辛公司安全教育工作流于形式,虽多次进行培训,但效果不明显,存在对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3、事故现场位于拆迁区域,事故发生前,交口县城区连续降雨,导致土层松软,易滑落,施工单位未能辨认风险,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西木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带班班组长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培训流于形式,风险辨识不精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山西木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上不够细致,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培训力度不足,风险辨识不精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建议由交口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建议 将该公司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期限为一年。
(二)对免予追究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张福生,男,1968年4月生,山西省交口县人,身份证号码:142***1431。安全意识淡薄,在本起事故中擅自组织作业、盲目下底整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员,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故免予追究其责任。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赵杰,男,1995年12月生,山西太原人,身份证号码:140***4810。山西木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公司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不够细致,现场管理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建议由交口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刘学东,男,1969年12月生,山西太原人,身份证号码:133***1213。山西木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丰泰巷、河东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劳务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更换、任务分配等工作,对现场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擅自作业行为的发生,对本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交口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冯杰,男,1969年12月生,山西交口人,身份证号码:133***1213。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筑安全质量股职员,作为丰泰巷、河东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存在工作不认真,风险研判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将其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依纪处理。
六、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建议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精准识别风险。太原市政集团、木辛公司、泰屹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进一步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精准辨识,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进一步论证,形成风险管理台账,精准管控风险。
(二)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管控。太原市政集团、木辛公司要通过安全法规学习,相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事故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同时增加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加强作业现场的巡查工作,确保安全风险可管可控。
(三)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监督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守牢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