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问题六对应市方案问题十五)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泓清水入黄河”部分工程推进缓慢。2023年年底开工30个项目,仍有8个项目未开工;应完工11项目,仅完工5个。
二、整改措施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专班职能,加快方案实施跟踪分析,做好协调督促落实,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12月工程建设完成,2025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10天)向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刘俊生
固定电话:0358-5422173
电子邮箱:lljkhbj@163.com
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