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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L1008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9-02 15:39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L1008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1.该公司1.2万千瓦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尚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1.8万千瓦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未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未开始背压式机组改造。

3.排污许可证填报不规范。排污单位登记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一栏填报有1号、2号、3号机组,1号机组。

二、整改措施

该公司1.2万千瓦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取得核准批复文件;已按照(吕政办发[2022]53号文兴华科技1.8万千瓦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施行拆除处置;该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已更换排污许可证。

三、整改完成情况

该机组已取得核准批复文件(吕审批发[2025]180号),兴华科技自备电厂在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范围内,符合豁免政策第五条,“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按照(吕政办发[2022]53号文兴华科技1.8万千瓦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施行拆除处置;该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已更换排污许可证。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2日,共10天)向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  刘俊生

固定电话:0358-5422173

电子邮箱:lljkhbj@163.com

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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