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市方案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
整改任务 | 固废堆场建设不规范。固废煤矸石填埋场“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分层碾压、覆土厚度不够、未建设排水沟及防渗设施等问题较为普遍。 |
整改目标 | 督促固废堆场规范建设运行 |
整改措施 | 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重点对尾矿、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分阶段、按标准持续开展整治。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防止污染环境。 |
整改时限 | 2024年10月底前 |
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整改措施逐项说明) | 制定了《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的工作方案》对全县固废堆场进行了排查,针对去年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遏制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法环境行为。 |
支撑证明材料目录 | 1.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的工作方案 2. 交口县工业固废堆场整治情况总结 3. 固废培训照片 4. 企业方案、总结 |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交口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市方案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确认表
整改任务 | 固废堆场建设不规范。固废煤矸石填埋场“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分层碾压、覆土厚度不够、未建设排水沟及防渗设施等问题较为普遍。 |
整改目标 | 督促固废堆场规范建设运行 |
整改措施 | 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重点对尾矿、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分阶段、按标准持续开展整治。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防止污染环境。 |
整改时限 | 2024年10月底前 |
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整改措施逐项说明) | 制定了《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的工作方案》对全县固废堆场进行了排查,针对去年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遏制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法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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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情况(含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
支撑证明材料目录 | 1.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的工作方案 5. 交口县工业固废堆场整治情况总结 6. 固废培训照片 企业方案、总结 |
验收意见 | |
验收单位公章或验收组全体人员签字 |
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吕梁市限期整改问题(市方案第37项)核查情况的报 告
吕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吕梁市整改问题清单任务编号(市方案第37项)整改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紧紧围绕整改目标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固废堆场建设不规范。固废煤矸石填埋场“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分层碾压、覆土厚度不够、未建设排水沟及防渗设施等问题较为普遍。
二、整改目标
督促固废堆场规范建设运行。
三、整改措施
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重点对尾矿、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分阶段、按标准持续开展整治。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防止污染环境。
四、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了《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的工作方案》对全县固废堆场进行了排查,针对去年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遏制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法环境行为。
五、整改核查验收情况
经局整改验收领导组现场核查验收,整改结果与上报资料一致,符合申请市级验收销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市方案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市方案第37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固废堆场建设不规范。固废煤矸石填埋场“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分层碾压、覆土厚度不够、未建设排水沟及防渗设施等问题较为普遍。
二、整改措施
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重点对尾矿、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分阶段、按标准持续开展整治。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防止污染环境。
三、整改完成情况
制定了《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的工作方案》对全县固废堆场进行了排查,针对去年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遏制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法环境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共10天)向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 刘俊生
固定电话:0358-5422173
电子邮箱:lljkhbj@163.com
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关于报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市方案第37项)整改任务销号资料的
报 告
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县承担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市方案第3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公示和销号。现将整改任务整改销号资料报你办备案。
附件: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2.其他佐证资料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