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问题十五)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
整改任务 | 工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不够严格。一是砖瓦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迟缓。三是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督促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要求 |
整改措施 | 1.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管理,开展利剑斩污、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提升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全封闭物料大棚建设,厂区露天堆放物料苫盖等,持续提升工业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3.强化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针对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和28户加油站开展VOCs治理治理检查,确保旺庄焦化生产区域VOCs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加油站在加油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督促相关企业、加油站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0日 |
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整改措施逐项说明) | 1、县生态环境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的通知》,共检查危险废物企业17家次、自动监测数据安装企业15家次,对涉及的2户非法堆存危险废物的汽修站和废品收购站已移送交口县公安局。对我县两户汽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严格执法,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力度,对全县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设施配套完善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部分企业全封闭库和物料输送通道密闭不严情况,现在责令整改,2024年度因苫盖罚款企业共计6户,,共计罚款24.6万元,其中5户已缴纳入库22.5万元,剩余1户2.1万元未缴纳,现在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3、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开展VOCs泄露与检测工作,该企业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2000个开展LDAR工作,目前,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已全部完成检测。 对全县28户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 |
支撑证明材料目录 | 1、《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的通知》; 2、2024年吕梁市专项行动周报表; 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关于印发《交口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4、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报告 5、检查危险废物企业17家的台账和整改报告; 6、检查自动监测数据安装企业15家; 7、对2户非法堆存危险废物的汽修站和废品收购站移送交口县公安局。 8、两户汽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6、2024年度对6户企业因苫盖不到位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7、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VOCs泄露、LDAR检测报告。 8、28户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检测报告。 |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交口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问题十五)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确认表
整改任务 | 工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不够严格。一是砖瓦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迟缓。三是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督促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要求 |
整改措施 | 1.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管理,开展利剑斩污、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提升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全封闭物料大棚建设,厂区露天堆放物料苫盖等,持续提升工业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3.强化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针对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和28户加油站开展VOCs治理治理检查,确保旺庄焦化生产区域VOCs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加油站在加油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督促相关企业、加油站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0日 |
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整改措施逐项说明) | 1、县生态环境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的通知》,共检查危险废物企业17家次、自动监测数据安装企业15家次,对涉及的2户非法堆存危险废物的汽修站和废品收购站已移送交口县公安局。对我县两户汽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严格执法,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力度,对全县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设施配套完善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部分企业全封闭库和物料输送通道密闭不严情况,现在责令整改,2024年度因苫盖罚款企业共计6户,,共计罚款24.6万元,其中5户已缴纳入库22.5万元,剩余1户2.1万元未缴纳,现在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3、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开展VOCs泄露与检测工作,该企业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2000个开展LDAR工作,目前,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已全部完成检测。 对全县28户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 |
现场核查情况(含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
支撑证明材料目录 | 1、《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的通知》; 2、2024年吕梁市专项行动周报表; 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关于印发《交口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4、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报告 5、检查危险废物企业17家的台账和整改报告; 6、检查自动监测数据安装企业15家; 7、对2户非法堆存危险废物的汽修站和废品收购站移送交口县公安局。 8、两户汽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9、2024年度对6户企业因苫盖不到位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0、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VOCs泄露、LDAR检测报告。 11、28户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检测报告。 |
验收意见 | |
验收单位公章或验收组全体人员签字 |
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
吕梁市限期整改问题(问题十五)核查情况的报告
吕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吕梁市限期整改问题清单(问题十五)整改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紧紧围绕整改目标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工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不够严格。一是砖瓦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迟缓。三是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督促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管理,开展利剑斩污、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提升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全封闭物料大棚建设,厂区露天堆放物料苫盖等,持续提升工业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3.强化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针对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和28户加油站开展VOCs治理治理检查,确保旺庄焦化生产区域VOCs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加油站在加油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督促相关企业、加油站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四、整改落实情况
1、县生态环境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的通知》,共检查危险废物企业17家次、自动监测数据安装企业15家次,对涉及的2户非法堆存危险废物的汽修站和废品收购站已移送交口县公安局。对我县两户汽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严格执法,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力度,对全县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设施配套完善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部分企业全封闭库和物料输送通道密闭不严情况,现在责令整改,2024年度因苫盖罚款企业共计6户,,共计罚款24.6万元,其中5户已缴纳入库22.5万元,剩余1户2.1万元未缴纳,现在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3、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开展VOCs泄露与检测工作,该企业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2000个开展LDAR工作,目前,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已全部完成检测。对全县28户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
五、整改核查验收情况
经局整改验收领导组现场核查验收,整改结果与上报资料一致,符合申请市级验收销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问题十五)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问题十五)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工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不够严格。一是砖瓦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迟缓。三是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1.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管理,开展利剑斩污、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提升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全封闭物料大棚建设,厂区露天堆放物料苫盖等,持续提升工业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3.强化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针对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和28户加油站开展VOCs治理治理检查,确保旺庄焦化生产区域VOCs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加油站在加油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督促相关企业、加油站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的通知》,共检查危险废物企业17家次、自动监测数据安装企业15家次,对涉及的2户非法堆存危险废物的汽修站和废品收购站已移送交口县公安局。对我县两户汽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严格执法,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力度,对全县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设施配套完善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部分企业全封闭库和物料输送通道密闭不严情况,现在责令整改,2024年度因苫盖罚款企业共计6户,,共计罚款24.6万元,其中5户已缴纳入库22.5万元,剩余1户2.1万元未缴纳,现在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3、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开展VOCs泄露与检测工作,该企业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2000个开展LDAR工作,目前,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已全部完成检测。对全县28户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共10天)向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 刘俊生
固定电话:0358-5422173
电子邮箱:lljkhbj@163.com
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关于报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问题十五)整改任务销号资料的报告
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县承担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问题十五)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公示和销号。现将整改任务整改销号资料报你办备案。
附件: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2.其他佐证资料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