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的通知
各乡(镇)、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根据县领导的工作调整和变动,为强化河长履职,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工作,现调整县级河长及县级助理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总河长
刘惠民 县委书记
李 刚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二、县级河长及助理单位
段纯河交口县段河长:
段纯河交口县段(水头、石口段)河长:
李 刚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负责段纯河水头段
李 静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段纯河石口段
河长助理单位:县政府办
段纯河交口县段(回龙、双池段)河长:
王卫平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负责段纯河回龙段
尹永彪 县政府副县长、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负责段纯河双池段
河长助理单位: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城川河交口县段河长:
秦建华 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
马云福 县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回龙河河长:
王 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西庄河河长:
薛文栋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白玉明 县政府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交口河交口段河长:
王虎兵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公安局
大麦郊河河长:
韩晓宏 县政府副县长、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局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县河长办主任由政府副县长白玉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张云生同志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局长刘俊生同志兼任。
交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