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问题第26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问题第26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道河岸乱堆乱倒问题突出,河段垃圾倾倒、污水直排等问题屡见不鲜。
二、整改措施
常态化开展河道环境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河道、河道沿岸及周边垃圾乱堆乱倒等问题,确保河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整改完成情况
组织相关人员对河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5处,主要包括河道垃圾堆积、污水直排、河道淤积等。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明确河道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内容、考核标准等,建立健全了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了日常巡查监管,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城区全线污水收集管网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破裂冲毁,及时修复,确保居民生产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5日,共10天)向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 刘俊生
固定电话:0358-5422173
电子邮箱:lljkhbj@163.com
交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