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公开(补公开) | |||||||||||||||
序号 | 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县级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8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 《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662号) |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 根据带动就业人数(含创业者本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 根据带动就业人数(含创业者本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向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 一般通过社保卡发放(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或拨付至其所创办的小微企业的银行账户 | 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或按年 | 0358-5422376 | ||||
2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县级 |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 | 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失败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以上四项补贴涉及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分类确定,其中: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向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 一般通过银行卡进行发放。 |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 0358-5422376 | |||||
3 | 临时救助 |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央 省级 市级 |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8〕72号) | 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 根据困难情况和实际情况予以救助 | 1、个人申领.2 、村级审核公示。3、乡镇街道审核。4、县级复核公示。5、发放补助。 | 一卡通直接到户 | 资料提供当月办理 | 0358-5422227 | |||||
4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央 |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民函〔2019〕146号)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 每人每学年1万元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或拨付到社会福利机构 | 一卡通直接到户 | 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 0358-5422227 | |||||
5 | 被收养病残孤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央 | 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孤弃儿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民规发〔2023〕4号) | 被收养病残孤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向被收养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收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县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1、个人申领.2 、村级审核公示。3、乡镇街道审核。4、县级复核公示。5、发放补助。 | 一卡通直接到户 | 按月发放 | 0358-5422227 | |||||
6 | 村“两委”干部报酬 | 交口县委组织部 交口县农业农村局 | 中央 省级 市级 | 1.《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财农〔2020〕41号) 2.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24〕23号) 3.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吕梁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吕组通字〔2024〕23号) | 现任村“两委”干部 | 1.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财力情况,统筹考虑财政供给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合理确定村“两委”干部报酬,调整周期与届期保持基本一致。 2.村“两委”主干年度报酬总额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标准核定;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原则上按不低于3倍标准核定,若低于3.6万元,按照最低3.6万元核定。 3.村“两委”其他干部的岗位报酬,按照村“两委”主干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通过岗位报酬、兼职报酬、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等,报酬总额一般达到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60%。 | 乡镇党委按照有关规定研究提出现任村“两委”干部人员名单和报酬标准,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后,按规定发放。 | 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差异化发放 | 0358-5422099 | |||||
7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省级 | 晋林规发〔2024〕77号 | 农户补助 | 每亩8元 | 乡镇申请、部门核实 | 一卡通 | 2025 | 5422324 | |||||
8 | 冬春救助 | 交口县应急管理局 | 中央 |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251号) | 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需救助的受灾人员。 | 依据当年灾情、财力、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由省、市财政部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并下达资金,本县根据实际受灾情况会商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 接收到上级冬春救助资金拨款文件后,县级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当地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做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需救助对象手中。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春节前发放完毕 | 0358-5422528 | |||||
9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中央 | 交房保办发〔2024〕1号 |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优先保障在本县规划区范围内工作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 (三)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习期满后单位继续留用的大学生。 | 4 | 一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初审。初次申请的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组织对申报家庭情况进行初审;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所在社区组织对申报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在所在单位或所属社区公示后,将公示名单及申请材料一并报回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办公室。 三复审:1.住房保障办负责对上一年度的租赁补贴对象以及初审合格对象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对申报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有关部门审核完毕后出具审核意见。2.住房保障办组织入户抽查核实申报家庭租住情况和收入情况。3.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由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公示。 四终审:县住房保障办将复审公示无异议的保障对象报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审批后,予以保障。 | 通过银行卡发放 | 按季度 发放,当年底 前足额发放。 | 0358-5422634 | |||||
10 | 净作大豆 种植补助 | 交口县农业农村和 水利局 | 市级、县级 | 吕农办发〔2025〕7号、交农组发〔2025〕1号 | 大豆种植农户、种植大户、企业、合作社等 | 100% | 25% | 75% | 村级统计上报乡镇终止相关信息,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汇总上报系统,县级资金到位后发放 | 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 | 一年发放一次,在2025年12月底之前发放完毕 | 0358-5422427 | |||
11 | 冬小麦种植 补助 | 交口县农业农村和 水利局 | 市级 | 吕农办发〔2025〕7号 | 冬小麦种植农户、种植大户、企业、合作社等 | 100% | 100% | 村级统计上报乡镇终止相关信息,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汇总上报系统,县级资金到位后发放 | 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 | 一年发放一次,在2025年4月底之前发放完毕 | 0358-5422427 | ||||
12 | 10个已摘帽贫困县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 交口县教育体育局 | 市级 | <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2017年教育扶贫的若干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吕办[2017]13号) | 我县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100% | 50% | 50% | 根据扶贫系统数据和乡村振兴局比对,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年级、学校审核发放。 | 通过单位基本户发放 | 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 15835194668 | |||
13 | 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费补助 | 交口县教育体育局 | 市级 | <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2017年教育扶贫的若干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吕办[2017]13号) | 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100% | 50% | 50% | 学生提供建档立卡信息证明、银行卡号信息,学校及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后汇总上报,资金到位后发放 | 通过单位基本户发放 | 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 18634774477 | |||
14 | 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交口县卫生健康局 | 省级 |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 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奖励金 |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奖励金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 | 县惠民惠农“一卡通” |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 0358-5422382 | ||||
15 | 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 | 交口县卫生健康局 | 省级 |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 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 一次性奖励 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 一次性奖励 500/3000元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 | 县惠民惠农“一卡通” |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 0358-5422382 | ||||
16 |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 | 交口县卫生健康局 | 省级 |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 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 一次性补助 5000元 | 一次性补助 5000元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 | 县惠民惠农“一卡通” |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 0358-5422382 | ||||
17 | 符合生育政策一孩、二孩、三孩生育补贴 | 交口县卫生健康局 | 市级 | 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 | 一次性补助2000元、5000元、8000元 | 一次性补助2000元、5000元、8000元 | 一次性补助2000元、5000元、8000元 | 本人申报,县级审核确认后发放 | 县惠民惠农“一卡通” | 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 0358-5422382 | |||
18 | 农机报废更新 补贴 | 交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中央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定额补贴。 按《山西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扩大报废补贴机具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报废并更新提高标准后报废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 自主申请,由个人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 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 随时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审核和资金下达情况及时兑付。 | 0351-4032979 | |||||
19 | 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 | 县残联 | 省级 | 关于印发《山西省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残联〔2023〕13号) | (一)具有本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 | 专科生4000元/年; 本科生5000元/年; 研究生6000元/年 | 专科生4000元/年; 本科生5000元/年; 研究生6000元/年 | 个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核实,县级残联复审、公示,市级残联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 市或县(市、区)根据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将资助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资助对象个人账户 | 按年发放 | 县残联:0358-5425606 | ||||
20 |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 县残联 | 中央 |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04号) | 补贴对象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信息证明,需符合如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2.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3.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低收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4.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二)对象条件: 残疾评定补贴应发给当年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本人。如果当年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对象扩展到上一年度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且未发放补贴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的界定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 150元/人 | 150元/人 |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县级残联认真审核,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资助对象。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发放 | 县残联:0358-5425606 |